來源:2021-09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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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業病患者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待遇。用人單位應當調離原崗位,妥善安置不適合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患者。用人單位應當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給予適當的崗位津貼。職業病患者的診斷、康復費用、殘疾和喪失勞動能力的社會保障,按照國家有關工傷社會保險的規定執行。那么,職業病有幾種賠償?
職業病患者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待遇。用人單位應當調離原崗位,妥善安置不適合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患者。用人單位應當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給予適當的崗位津貼。職業病患者的診斷、康復費用、殘疾和喪失勞動能力的社會保障,按照國家有關工傷社會保險的規定執行。那么,職業病有幾種賠償?

職業病患者除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外,還將享受以下待遇:
1.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,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、上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,并如實告知勞動者檢查結果。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。
2.用人單位和醫療衛生機構發現職業病患者或疑似職業病患者時,應當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。確診為職業病的,用人單位還應當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。
3.職業病患者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待遇。
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職業病患者進行治療、康復和定期檢查。
4.職業病患者除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外,仍有權依照相關民事法律獲得賠償的,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。
5.勞動者被診斷患有職業病,但用人單位未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的,其醫療生活保障由最終用人單位承擔,最終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職業病是以前用人單位職業病造成的,由以前用人單位承擔。
6.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安排對疑似職業病患者的診斷,在疑似職業病患者的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,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。
疑似職業病患者在診斷和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。
7.職業病患者的診療和康復費用。
8.職業病患者變更工作單位,依法享受的待遇不變。
用人單位發生分立、合并、解散、破產的,應當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,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安置職業病患者。
以上內容是關于職業病有幾種賠償的內容,可以根據鑒定的職業病情況進行相應的理賠。想要了解更多職業病相關知識,歡迎關注我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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